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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图)
CanSino Biologics Inc.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185)
須予披露的交易
購買結構性存款
購買結構性存款
董事會宣佈,於2023 年3 月14 日,本公司與渤海銀行訂立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
協議XV,據此,本公司同意向渤海銀行購買本金金額人民幣350百萬元的結構
性存款。
《上市規則》的涵義
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的有關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XV項下的交易
的所有適用百分比率低於5%,因此於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XV項下購買結
構性存款單獨來看並不構成《上市規則》第14 章項下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的
交易。由於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XV與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XI、XII、
XIII及XIV(各份協議於本公告日未到期)均是與同一家銀行訂立的協議且彼等
協議項下的交易性質類似,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條的規定,渤海銀行結
構性存款協議項下的交易應合併計算。
有關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項下購買結構性存款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
構性存款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的交易,需要根據
《上市規則》第14章遵守申報及公告的要求。
導言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別為2023 年2 月22 日、2023 年2 月7 日、2023 年1 月17 日及
董事會宣佈,於2023年3月14日,本公司與渤海銀行訂立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
議XV,據此,本公司同意向渤海銀行購買本金金額人民幣350百萬元的結構性存
款。
結構性存款協議
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XV的主要條款載列如下:
協議 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XV
認購日期 2023年3月14日
協議方 (a) 本公司;及
(b) 渤海銀行。
產品名稱 渤海銀行WBS230357結構性存款
收益類型 保本浮動收益
認購金額 人民幣350百萬元
該認購之代價乃於公平商業條款的基礎上釐定。
結構性存款的購買乃使用根據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 X
購買的結構性存款到期贖回款項,未使用本公司H股首次
公開發行募集資金。
存款期限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至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
預期年化收益率 預期收益率=固定收益率1.6% + 1.6% × N/M。1.6%及1.6%
均為年化收益率。其中,N為觀察期內掛鈎標的處於目標
區間的實際天數,M為觀察期實際天數。本公司可獲得的
年化固定收益率為1.6%,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為3.2%。
掛鈎標的為觀察期內每日東京時間下午3點彭博「BFIX」頁
面顯示的歐元 ╱ 美元匯率中間價。如果某日彭博「BFIX」
頁面上沒有顯示相關數據,則該日指標採用此日期前最近
一個可獲得的東京時間下午3點彭博「BFIX」頁面顯示的歐
元 ╱ 美元匯率中間價。
掛鈎標的觀察期為2023 年3 月16 日(含)至2023 年6 月15 日
(含)。
目標區間為掛鈎標的期初價格-0.095 至掛鈎標的期初價格
+0.095(含目標邊界)。
掛鈎標的期初價格為產品成立日東京時間下午3 點彭博
「BFIX」頁面顯示的歐元 ╱ 美元匯率中間價,即2023年3月
收益及利息計算規則 預期收益=本金 × 預期年化收益率 × 產品期限 ╱365
提前終止權 本公司無權提前終止(贖回)該產品。
渤海銀行有權在下列情況下,提前終止該產品:(i)國家金
融政策的重大調整影響產品正常運作;(ii)市場發生極其重
大的變化或緊急事件;及(iii)該產品相關的金融工具已提前
終止,惟其須在提前終止日前2個工作日內通知客戶並在提
前終止日後2個工作日內向客戶返還本金及利息。
兌付本金及收益 產品到期日後兩個工作日內兌付產品的本金及收益。
展期權 若產品相關的金融工具未能及時兌付本金及收益,將延長
產品的期限。
訂約方的資料
本公司
本公司以在世界範圍內提供預防傳染病和感染病的解決方案為己任,專業從事高
質量人用疫苗的研發、生產和商業化。
渤海銀行
渤海銀行為一間中國的持牌銀行及根據中國法律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提
供企業銀行業務、零售銀行業務、金融市場業務、金融科技業務、資產及負債及
財務管理以及其他金融服務。其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9668)。據董
事經作出所有合理查詢後所深知、盡悉及確信,於本公告日期渤海銀行及其最終
實益擁有人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的第三方。
購買結構性存款的理由和裨益
本公司堅持以確保資金安全和流動性為前提,通過對暫時閒置資金的合理、有效
運作,提升本公司整體資金收益。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XV的受風險因素影響
很小,但是本集團可以獲得較中國之商業銀行提供之定期存款利率更高的回報。
董事認為,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XV的條款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乃屬公平合
理,在本集團的日常業務中按一般商務條款或更佳條款進行,並且符合本公司及
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上市規則》的涵義
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的有關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XV項下的交易的
所有適用百分比率低於5%,因此於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XV項下購買結構性
存款單獨來看並不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的交易。由
於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XV與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XI、XII、XIII及XIV
(各份協議於本公告日未到期)均是與同一家銀行訂立的協議且彼等協議項下的交
易性質類似,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第14.22 條的規定,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
項下的交易應合併計算。
有關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項下購買結構性存款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
但所有適用百分比率低於25%,因此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項下購買結構性存
款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本公司的一項須予披露的交易,需要根據《上市規
則》第14章遵守申報及公告的要求。
釋義
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公司所用詞彙具有以下涵義:
「董事會」 指 董事會
「渤海銀行」 指 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間根據中國相關法
律法規於2005年12月30日在中國成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其H股於香港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
「渤海銀行結構性 指 本公司與渤海銀行就購買本金金額為人民幣350
存款協議X」 百萬元的結構性存款於2022 年12 月9 日訂立之
結構性存款協議
「渤海銀行結構性 指 本公司與渤海銀行就購買本金金額為人民幣350
存款協議XV」 百萬元的結構性存款於2023 年3 月14 日訂立之
結構性存款協議
「渤海銀行結構性 指 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XI、XII、XIII及XIV
存款協議」 以及渤海銀行結構性存款協議XV
「渤海銀行結構性 指 本公司與渤海銀行就購買本金金額分別為人民
存款協議XI、XII、 幣150 百萬元、人民幣 200 百萬元、人民幣200
XIII及XIV」 百萬元及人民幣60 百萬元的結構性存款於2022
年12月23日、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7日
及2023年2月22日訂立之結構性存款協議
「本公司」 指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於2017 年2 月13 日於中
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H 股於香港聯
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號:6185),其A股於上
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股份代號:688185)
「關連人士」 指 具有《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的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歐元」 指 歐元,歐盟成員國法定貨幣
「本集團」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香港」 指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聯交所」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H股首次公開發行」 指 本公司H股首次公開發行
「《上市規則》」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中國」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
「人民幣」 指 人民幣,中國法定貨幣
「美元」 指 美元,美國法定貨幣
「%」 指 百分比
承董事會命
康希諾生物股份公司
Xuefeng YU
董事長
香港,2023年3月14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Xuefeng YU博士、Shou Bai CHAO博士、朱
濤博士、Dongxu QIU博士及王靖女士;非執行董事林亮先生、梁頴宇女士及肖治
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韋少琨先生、辛珠女士、桂水發先生及劉建忠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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